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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视角下的银行理财风险

来源:简海腾律师 2017-12-25 10:20:56

/简海腾   广东宝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近年来,经常在媒体上看到银行储户钱变成保险了,或者理财产品到期亏本之类的新闻报道。银行,曾经稳坐神坛的“金饭碗”,现在,随着近年来的金融环境的复杂化、多元化、网络化,已经不再是保险柜、多金的代名词,银行理财产品,也在此背景下,因此呈现出不同的法律风险:

 如何辨别银行理财产品

 不是在银行里签订的合同,都是银行理财产品合同。简单说:水深。 如何分辨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看产品说明书。凡是银行自发的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会有一个以大写字母“C”开头的14位产品登记编码,只要在中国理财网的搜索框内输入该登记编码就会查询到对应的产品。

 2、如果是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银行会在产品的投资合同上加盖银行公章。

 3、看理财产品的合同条款。在银行售卖的理财产品,也有可能是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合同上也会印有银行的标志,但合同与银行无关。

 4、看产品说明书上最后落款。落款如果是银行发售的话,一定会显示银行的痕迹,但是这个落款是某某资产管理公司,就可以肯定不是银行的产品。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注意的风险

 1、合同盖是哪个单位的印章,决定了是否银行理财产品。如果公章是某银行,风险相对小,但其中又分是本行发行还是代销;代销的合同上盖的第三方机构的章,比如信托、保险、基金公司;自营,公章就是银行的章。如果公章是某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则一定是代销;如果是某保险公司,你正在签订的的一定不是存单而是保单。

 2、银行破产,存款50万以下受保护,但理财产品是不受保护。

 3、不要相信保本保息,理财产品,实质上就是投资,不存在保本保息。除非因银行员工敢写上去。实际上银行的所有员工都不会写上去的。因为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任何理财产品的合同都是绝对不会出现“保本保息”这4个字的。

 4、银行的部分工作人员也会给用户推销其代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果然强大)。

 5、在银行购买理财等金融产品的时候,要求做同步录音录像。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表示,2016年底之前,商业银行必须要全面推开理财产品“双录”!整治误导销售!

 6、在银行售卖的理财产品,也有可能是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合同上也会印有银行的标志,但合同与银行无关。

 7、买理财产品看到产品投资组合里面有“股票”字样,风险级别至少在R3以上。

 8、银行销售的所有理财产品,并非都是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在销售内部推出的理财产品的同时,还会代销一些保险类理财产品。

 法律风险最大的几种“理财产品”

 1、飞单销售,一般被认定为私人行为,司法裁判实务中,银行很少因此承担责任。

 银行飞单,即银行内部员工被产品机构以高佣金、高提成收买,私自与其他公司“勾结”,以银行的名义出售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并夸大收益蒙骗投资者。如出现问题,银行的招牌动作就是咬定属员工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最后亏损的就只有投资者。

 该类产品的几种识别方式:一是说明书产品管理人不是银行,而是什么投资公司;二是通过银行网银或者银行客服电话查询,在以上渠道查不到信息;三是看产品说明书的回执单是否有银行的公章,如果回执单上没有银行的公章,一般情况下是有问题的。

 这类风险一旦爆发,投资者是找不上银行的,因为银行会拿出证据来说明,根本就不是银行的业务,与银行无关。媒体上报道的,大多属于此类原因。

 2、代销产品,如果产品发生风险,银行不担责。

 银行代销产品,是经银行批准的外部产品。简单说,银行就像倒卖车票里的二道贩子,产品是真的,但不是银行的,产品有问题,和银行无关。这类产品大多是保险、基金等产品。

 3、银行存款变保险,储户难以举证证明,因为已经签订的所有合同对储户都不利。

 政策层面,虽然银监会已于2010年底叫停了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实中,通过银行让存单变保单的事情仍时有发生,现实中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① 谎称保险为银行存款,保险是免费赠送。

② 虚假承诺,大部分银行保险不保意外,但银行员工可谎称能保。

③ 银行保险到期收益并不能预期,但银行工作人员可能会按照保险公司人员的授意,夸大收益,承诺高回报。

④ 保单上现金价值应该会打印在保单背后,粘贴于背面,以防客户发现真相后要求退保。

防范方式:

合同上盖的公章,是判断办理的是存款业务还是保险业务最直观的依据。

不要盲目接受银行工作人员的高息诱惑,有保单就是保险产品。(这年头,不是每天在银行里面穿着银行职业装走来走去的帅哥美女,都是银行工作人员)

4、“银行托管”和“银行代销”是两回事。

“银行托管”简单说就是银行作为中间人,帮客户管钱,不让设计产品的基金、保险等机构随便用你的钱。出现问题,可以找银行。

“银行代销”是指银行帮那些设计产品的机构卖产品。如果该理财产品出现亏损,那么责任由发行机构或者投资者承担。简单说,出现问题,找不上银行。

 理财收益没有达到预期,或者理财产品变成保险。这种情况下,司法实务中,一般不赔偿。

 专业建议

 1、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需要询问所销售的是否为银行自身的理财产品,是否为盖银行的公章、理财的管理人是否是银行。

 2、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需确认理财产品是银行自销型的(盖有银行内部公章);二是确定是保本型或者低风险非保本型。尽量选择产品经验丰富的大型银行(比如四大行、六大行)。

 3、核实理财推荐人是否为银行真实工作人员。不管是在银行大厅还是在理财办公室向你推荐保险产品,有必要再向银行其他员工核实此人身份。

 4、银行理财办公室的人员,穿着虽然跟银行职员一样,但并不一定是银行职员,也并不一定能够代表银行。

 5、在银行签的合同,并不一定买的就是银行理财产品。现在的银行就像一个大超市,除了经营自家的产品,也会帮其他机构卖产品来赚取利润,比如说基金、信托、黄金等高风险的产品。

 6、银行代销类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会在委托银行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合同上加盖公章,银行则会在汇款等业务凭证上加盖公章。

 7、银行理财未必就一定安全,也不是绝对都实现兑付。

小贴士:

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分级:

 一般包括: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平衡型产品(R3)、进取型产品(R4)、激进型产品(R5)。

 R1和R2级:投资范围基本一样,多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债券,资金拆借、信托计划及其他金融资产等。R1级别投资低风险部分的比例更高,且通常具有保本条款,也就是我们常见的“保本保收益类”或“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

R3级:这一级别的产品除可投资于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外,还可投资于股票、商品、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后者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该级别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有一定的本金风险,结构性产品的本金保障比例一般在90%以上,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

 R4级:该级别产品挂钩股票、黄金、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比例可超过30%,不保证本金偿付,本金风险较大,收益浮动且波动较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亏损的可能性较高。

 R5级:该级别产品可完全投资于股票、外汇、黄金等各类高波动性的金融产品,并可采用衍生交易、分层等杠杆放大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本金风险极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极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当然,对应的预期收益也会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