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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三笔债务转为国家对企业的出资,系分别根据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特种拨改贷”资金和“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通过用款单位申请...
本案三笔债务转为国家对企业的出资,系分别根据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特种拨改贷”资金和“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通过用款单位申请..
赵某与李某于2004年4月登记结婚,并于同年8月生育女儿。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1年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其中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归女儿所有。2015年赵某以李某不让其行使探望权及上述房屋尚未转移登记至女儿名下为由,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与条款。
来源: 2022-12-15 15: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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